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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实施医疗倾斜救助 全力守牢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底线

2025/07/17 3.4k 阅读 175 点赞

 自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以来,怒江州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力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做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对参保群众中的医疗救助对象在享受“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医保目录内累计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经相关部门认定影响基本生活,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通过“一事一议”,及时精准按程序组织重特大疾病倾斜救助,不断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实现倾斜救助即申即享,逐步探索出高效、便捷救助新模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全力守牢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的风险底线。

 精准识别,确保“应助尽助”。建立健全倾斜救助动态监测机制,确保符合医疗救助倾斜条件的救助对象“一个不落”,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发挥医保数据分析优势,依托大数据监测筛查居民高额自付费用负担情况,精准锁定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高额自付费用负担数据,及时预警,推送相关部门数据,联合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共同研判参保人返贫致贫风险,精准实施救助。

 强化宣传,提升“知晓程度”。为提高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知晓率,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组建政策宣讲小分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通过政策宣讲集中宣传、入户点对点讲解等多种有效形式,为群众解读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报销标准和流程,积极引导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落实保障,护航“健康权益”。医疗救助不仅需要解决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基本需求,更要保障他们“医有所保”的利益诉求,让困难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各县(市)按照公平、公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好倾斜救助“一事一议”,对符合申报的对象集中讨论,集体研判,审慎对待每份申请,严格把关。2025年,四县(市)医疗保障局共实施倾斜救助302人,倾斜救助支出资金220.9万元,为困难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

 一审一校:杨长青

 二审二校:丰耀军

 三审三校:张奇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