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违规超量开药、骗取生育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怒江州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重点聚焦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以及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的个人在2023年以来存在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串换医保药品、诱导“回收”、“冲顶消费”、不扫码销售等行为。
(二)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协助收集老年群体、困难群体、慢特病群体等参保信息,甚至直接保管参保人医保凭证虚构诊疗购药等人员线索。
(三)定点医药机构是否存在远超临床用量违规开药、处方与诊断不匹配等可能存在协助套取医保药品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职业开药人、非法售卖医保药品的参保人、倒卖医保回流药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违规冒名购药、频繁更换科室或跨机构超量购买同种药品等问题。
(六)参保单位及个人是否存在伪造证明材料“造假申领”骗保、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保、虚报缴费基数“抬高标准”骗保等问题。
四、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0886-3630160,0886-3630200,电子邮箱:1255208753@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举报”。
(二)举报邮寄: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同心南路1号。收件人: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请在信封上注明 “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举报”。
(三)现场举报:可前往州医疗保障局或州政务大厅州医保局窗口,向工作人员当面提交举报材料。
五、举报须知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上述方式进行举报反映。反映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内容具体(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并请注明问题线索提供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员隐私,举报反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其他不属于征集范围的问题,我们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