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春节、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药品及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2021/02/01 7.6k 阅读 434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全省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全州民生领域保供稳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怒江州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全州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重点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药品和春节期间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自身价格管理。凡发现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五、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拨打12315对防疫用品药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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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