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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一卡通”惠农补贴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9/07/09 2.0w 阅读 327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一卡通”惠农补贴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审计厅: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个别内容与省级相关文件规定不符问题的函》(云审函〔2019〕35号)要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怒江州探索惠民补贴现金发放的背景

出台和下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我州在惠农补贴发放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宣传不深入,群众知晓率普遍较低”“群众的获得感不强”“县市相关部门与乡镇、村组间缺乏联动,基层组织缺乏凝聚力”等方面的问题,结合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在确保资金监管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部分惠农补贴项目采取现金发放方式进行试点,通过“惠民补贴发放日”活动,以现金发放方式集中向农户深入宣传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范围、补助标准等惠农政策,明确农户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让群众领到“放心钱”和“明白钱”,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此外,在发放补贴款的同时,通过村组干部现场“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加强与群众交流联系,提高村级组织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基层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让每位群众都能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温暖,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州范围惠农补贴现金发放排查情况

《指导意见》中“开展惠民补贴现金发放试点”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省级有关规定。针对省审计厅审计发现福贡县委、县政府为落实《指导意见》精神,印发了《福贡县惠农补贴现金发放试点工作方案》(福办发〔2018〕9号),县林业、农业、民政等主管部门按文件规定,在全县范围内以现金发放方式兑付农户惠农补贴的问题,福贡县已经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停止现金发放。同时怒江州政府举一反三,先后对其他3个县市进行问题排查。经查:泸水市人民政府根据《指导意见》,制定下发《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水市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但不存在以现金发放惠农补贴的情况。兰坪县和贡山县也不存在现金发放的情况。

三、整改落实情况

怒江州政府根据省审计厅的整改要求,制定并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发放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19〕4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就如何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及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从6个方面提出要求,2018年2月5日印发的《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通知》对《指导意见》中不符合省级有关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开展惠农补贴现金发放试点”的内容,将《指导意见》中“除了现行的‘一折通’‘一卡通’发放形式外,边民补贴、生态效益补偿等一些补贴项目可以通过开展‘惠民补贴发放日’活动,各县市、州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控纳入现金发放的各类补贴和补助资金的范围,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的内容修改为“各项转移性收入发放坚持现行的‘一折通’‘一卡通’发放形式不变,各乡镇、村组可按月、季度、年终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党群活动室开展‘惠民补贴发放日’活动,按照就便就近的原则,集中向农户深入宣传惠民补贴资金发放范围、补助标准等惠农政策”。同时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直接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云财农〔2006〕349号)及《云南省社会救助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社〔2017〕2号)的规定,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强化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让群众真正领到“放心钱”和“明白钱”,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传递给每一位受益群众。


附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民转移性收入发放工作的通知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潘伟平,0886—388864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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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