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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2/04/21 1.6w 阅读 292 点赞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0号)和《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怒发〔2021〕8号)精神,推进怒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1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40号),针对当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面临的薄弱环节,聚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大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针对性提出了7个方面29条具体措施。怒江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州直有关部门、县市卫生健康部门、州级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多次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的框架主要内容

《通知》共提出了“夯实中医药人才发展基础、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提高中医药发展、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7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一是创新中医药人才引进机制。实施中医药人才引进计划,在核定编制范围内,放宽中医药毕业生招录开试比例;对于本地户籍的中医药本科毕业生愿意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直接录用,以鼓励高素质人才去基层服务;同时实施“柔性引进”政策,从省内外引进一批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中医药技术专家,其服务时间、方式、报酬及其它事项,与用人单位商定后以协议方式确定,采取单位自筹、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解决;二是积极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依托怒江中医名师,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支持建设专家传承工作室;三是加强人才评价和激励。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等工作。

第二,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一是加强与中医药加工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对有意愿进驻怒江的国内知名中医药加工企业和科研机构,依托工业园区建设优先提供建设用地、扶持资金、金融支持;二是支持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加快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室建设,加强中医制剂研发项目立项,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研发成功1个院内中药制剂。

第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一是落实政府投入保障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事业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措施提出每成功创建1个省级重点专科,由财政给予一定奖励;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投入机制。鼓励各地灵活运用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临床竞争力,积极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区;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依法合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

第四,推进中西医结合发展。一是推动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二是推进疫病中西医协同防治;三是推动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

第五,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一是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行动。主要是拓展人才培养资源和资金渠道,健全人才培养经费分担机制,加强中医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二是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州中医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创建行动,力争到2025年达到验收标准;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工程,鼓励专长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等;三是实施中医特色优势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州中医医院省级骨伤诊疗分中心;四是推动实施名医堂建设工程。主要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连锁经营的名医堂,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对引进国家名中医专家团队举办名医堂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给予重点支持;五是实施道地中药材种植扩增计划。加快培育中药材“一县一业”示范县和特色县,对中药材种植大户由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力争将怒江建成全国、全省优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六是推动道地中药材研发利用。支持利用我州中药材资源优势,重点做好药食同源中药材开发,延伸中医药产业链,提高中药材附加值,吸引内外企业来怒江投资,建设传统及特色饮片制造基地、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基地,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

第六,提高中医药发展。一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价格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二是完善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选择部分中医优势病种试点推进中西医同病同价,一般中医药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

第七,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一是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三是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四是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

三、《通知》的特点

《通知》既紧扣《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又密切结合怒江州中医药工作实际,突出以下特点:

(一)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决策部署,省、州政府大力促进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抓手,立足怒江实际,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可以有效促进怒江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

(二)注重事业产业协同推进。一方面,《通知》中措施能加快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加强对医疗方面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人才的培养,提升怒江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知》中措施能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道地中药材种植扩增计划、道地中药材研发利用等工程,为怒江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贡献中医药力量。

(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对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措施进行责任分工,明确到具体部门,全面落实各部门中医药发展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中医药特色发展格局。

(四)保障措施有效。从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投入保障政策、社会投入机制等多方面作出规定,确保《通知》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