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怒江州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定于2026年10月前开展本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职称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工程师)职称。
二、范围对象
全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测量等专业科研、规划、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水利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水利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水利工程技术工作、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需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35号文件规定的对应资格)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1〕35号)要求。
四、申报程序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一)州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县(市)及以下单位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三)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含自由职业者):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由属地(单位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含公示),再由申报地人社部门审核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申报地人社部门兜底审核后推荐。
五、申报材料
(一)《2026年职称资格审议、评审名册》(详见附件3)一式3份、电子文件1份。格式要求:不得变更模板格式,统一用Excel制作,并由各县(市)具体承办单位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汇总填写,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结集成册但不装订。
(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详见附件1)一式3份。格式要求:按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不得变更模板格式。
(三)《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详见附件2)一式20份。格式要求:1份按《怒江州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详见附件4)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其余19份《评审简表》放入评审材料文件内单独报送,结集成册但不装订,整理顺序须与《名册》《评审表》顺序一致。
(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格式要求:复印清晰,平整,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A4纸单面。1份按《一览表》要求放入评审材料资料中装订成册;1份放入评审材料文件内单独报送,结集成册但不装订,整理顺序须与《名册》《评审表》《评审简表》顺序一致。
(五)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格式要求:证件照为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000KB;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
(六)学历、学位证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取得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包括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或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技能等级)、聘书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或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签章确认。证件格式要求:包含封面、内容页、发证机关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复印清晰、平整,并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七)学术成果。州级单位申报人员需报送不少于2篇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或技术水平论文(论文可不公开发表)。县及以下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自由职业者),在论文方面不作硬性要求。格式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则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论著报送原件。装订顺序与《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八)业绩成果。如技术报告、研究成果等,要求材料真实,装订顺序与《申报评审表》《评审简表》填写顺序一致。
(九)评审材料。将评审材料按要求规范装订成册,《一览表》牢固粘贴于资料盒正面。
(十)其他要求。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申报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怒江州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由职业者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能证明用人单位性质的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单位注册地缴纳社保证明(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以上社保缴存凭证复印件)、单位注册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聘任助理工程师至今在怒江州内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统一装订在申报材料内,审核时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予接收。
六、有关事项
(一)规范申报行为。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材料,并对其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证书主要包括技术员证、专业技术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主要证明申报人员曾被聘任在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累计年限,聘书须与证书层级对应,明确聘任起止时间且加盖单位公章。当年申报必须履职满足评审条件,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6年12月31日为截止。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推荐报送。
(二)用人单位职责。用人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职责落实,系统组织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5号)要求,规范申报工作。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和签署确认,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拟推荐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推荐报送。
(三)主管部门职责。各级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要求,主动把好职称申报审核关口,梳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及具体填报要求,在安排评审工作时一次性告知,提升申报工作质量。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四)评审采取集中会审及申报人现场答疑的综合方式开展。申报人员到场时间以评审会议通知为准。
(五)材料报送事项。申报材料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为单位,派工作人员送至州水利局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经初审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仅清退《评审表》,其他材料均不退回,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推荐评审水利工程职称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2026年职称评审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4.怒江州水利工程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
5.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怒江州水利局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娟13508860843、施杰松13988676009,电子邮箱:njzg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