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函怒政办函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1/20 1.1w 阅读 424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

脱贫解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3号

泸水市、福贡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2016年12月15日州人民政府关于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东至老六库村、南至南坝大桥、西至东方红、北至跃进桥无当地户籍、无固定居所、无稳定职业的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统筹协调解决好“三无”人员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让“三无”人员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早日过上幸福稳定的生活,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娜阿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刘仕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汉峰州扶贫办主任

和桂莲泸水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夏斯付福贡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员:潘文权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和政江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玲州政府督察室副处级督察专员

罗明珠州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专职稽查员

杨汝学州教育局副局长

张贵华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和向东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鸿胜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燕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桑益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段德荣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规划局局长

密大兴州农业局副处级调研员

刘富泰州林业局副局长

刘燕天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胡润祖州外侨办副主任

刘会平州扶贫办副主任

高松福贡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贵军泸水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扶贫办,刘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松、何贵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泸水市和福贡县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州扶贫办项目科、易地科负责人以及各工作组业务人员组成。

二、协调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

(一)摸底调查工作组

牵头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福贡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和桂莲、夏斯付

配合单位:州公安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

(二)规划建设工作组

牵头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和桂莲

配合单位:福贡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扶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三)社会保障工作组

牵头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和桂莲

配合单位:福贡县人民政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

(四)资金保障工作组

牵头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福贡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和桂莲、夏斯付

配合单位:州财政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

(五)宣传报道工作组

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

责任人:和政江

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外宣办,怒江报社,怒江广播电视台,州委办信息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六)基层党建工作组

牵头单位:泸水市委、福贡县委

责任人:杨绍红、李辉

配合单位: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困难和重要问题;审定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州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靠前指导、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各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州级部门重点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工作;泸水市人民政府是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安置的选址用地、规划设计、实施项目等工作,福贡县人民政府全力配合。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相关文件、材料,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筹备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按月、按季度、按年度,收集整理上报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简报,完成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3.摸底调查工作组。负责户口的清查、登记、迁移、补发和土地、林地清查等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大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的清查力度;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做好户口迁移工作;做好监管工作,防止“三无”人员再次向六库城区周边流入。

4.规划建设工作组。负责做好“三无”人员的跨县(市)、跨乡(镇)安置工作,“三无”人员中宜进城则进城安置,不宜进城则产业安置、就业安置,根据进城安置和生产、产业和就业安置方式,做好集中安置点选址、征地、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工作。生产和产业安置要进一步规范农用地、林地承包租赁工作。

5.社会保障工作组。负责做好“三无”人员就学、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着力解决“三无”人员就学难的问题,实现零辍学率;加强“三无”人员医疗卫生和养老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全保;加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切实解决“三无”人员就业问题。并积极帮助“三无”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6.资金保障工作组。负责向国家和省争取惠民政策支持。争取向上级争取易地扶贫搬迁及脱贫攻坚等方面资金支持,积极督促指导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争取三峡、大唐等社会帮扶力量支持“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泸水市人民政府负责泸水籍“三无”人员跨乡(镇)易地安置的资金筹措,并统一负责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安置用地的征用和安置规划设计与项目建设实施推进。福贡县人民政府负责福贡籍“三无”人员跨县易地安置的用地指标流转、征地、建设等相关资金筹措及拨付。

7.宣传报道工作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避免因工作不力被媒体和非政府组织利用和炒作,进一步提高应急意识,制定应急方案,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放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引导六库城区周边“三无”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8.基层党建工作组。按照托管方式,将“三无”人员就近就地纳入所在村小组、村两委服务范围;“三无”人员中党员就近就地编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活动,对符合设立党小组、党支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建立健全。

州、县指定工作职责的县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解决“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其他未指定工作职责的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全力支持、紧密配合泸水市、福贡县,统筹解决“三无”人员脱贫解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泸水市、福贡县和州级各部门要明确指定具体负责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各指定工作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发挥工作组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的具体负责领导、具体负责业务人员,以及各工作组的工作方案,务必在2017年1月20日前上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扶贫办)。联系邮箱:339257249@qq.com。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