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分级分类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自5月份以来,我州境内持续降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为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州人民政府组织国土部门集中力量对怒江流域贡山、福贡、泸水3县重点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系统排查核查,并划分了危险性等级,及时制定和提出了陡坡下、沟口处、沟道边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区域紧急转移避让及临时安置计划,为搬迁避让规划和工程治理规划提供了依据。现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及分级分类防范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地质灾害隐患等级划分及其需采取措施
一级:群众居住相对集中,险情紧迫,在汛期急需采取临时转移安置避险措施,并需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的隐患点;
二级:群众居住相对集中,险情较为紧迫,需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预警工作,科学制订每个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争取做到提前预报、科学预警,及时响应、主动避险,可采取就近、就便安置的隐患点;
三级:群众居住相对分散,需采取动态巡查、监测预警及应急排危处置等措施的隐患点。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级分类做好防范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重点地质隐患点的安全防范,组织领导同级国土资源、气象、民政、水务、安监、住建、交通、发改、工信、教育等有关单位和部门,按分级依据及其相应需采取的措施,以及威胁对象的类别,结合县级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的结果,认真贯彻州长李四明在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上强调的“十个必须、十个确保”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逐点、逐项落实监测预警、主动避灾、临时转移、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相关监督、检查、考核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州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县级对口工作部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支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及危险性等级划分情况表
汇总表.xls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