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补候选名单公示

2022/03/17 7.6k 阅读 461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不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根据《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的复函》(云评组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及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比表彰工作规程,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拟表彰一批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拟增补表彰的5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86—3888714。

怒江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2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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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