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年“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通知

2019/09/16 1.8w 阅读 175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州民族中专,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牢记国耻,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防灾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技术性能,使市民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州人民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10:00组织开展全州四县市城市规划区内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10:00—10:15,主要演习四个警种。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04—10:07为空袭警报,10:08—10:11为灾情警报,10:12—10:15为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一)预先警报:在发现敌方对我方有攻击预兆时鸣放,要求市民开始疏散,鸣放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在发现敌方将要攻击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灾情警报:在发现特大灾情需要警报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四)解除警报:在空袭或战情暂时缓解时鸣放,鸣放方式为连续鸣响3分钟。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二)请怒江报社、怒江广播电视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将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向全社会公告。

(三)请各通信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前向网内通信用户发送警报试鸣文字信息。

(四)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在和平环境下强化广大市民居安思危、忧患意识的重要手段,届时全州四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防空警报将按时鸣响,请市民在进一步熟悉掌握防空防灾警报信号常识的基础上,保持平稳心态,照常进行学习、工作、生活,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