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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怒江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覆盖范围的通知

2024/07/07 7.2k 阅读 79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8〕52号),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年龄覆盖范围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救助对象:从原来的“0—6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及言语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年龄可放宽至18岁)”调整为“0—18岁残疾儿童”。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事项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18〕75号)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