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怒江州连续遭遇大范围强降雨、暴雨天气,多处发生泥石流、崩塌、滑坡等自然灾害。截至6月10日,全州约1.9万名群众受灾,3890人紧急转移,220多间房屋损毁,殃及1500多公顷农田和林地,河堤、道路,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也遭到不同程度破坏,防汛救灾形势十分严峻。怒江州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迅速启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响应机制,打出系列组合拳,为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应急有力、健全机制,夯实“安全阀”。制定下发了《怒江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响应机制的通知》,及时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保障响应、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灾情信息收集报告、指导督促、救灾资金监管、财政保障情况报告6项机制,制定《怒江州财政局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财政资金快速拨付工作流程》,明确资金下达准备、文件起草、审批、印制、资金下达、库款调拨等全流程各环节时间要求,并充分考虑断电、断网及系统瘫痪等特殊情形处理办法,确保救灾资金第一时间下达受灾地区。
二是主动汇报、积极争取,高位“抓落实”。“5·31”灾情发生后,6月13日,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带队,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杨永铸、州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一行到省财政厅汇报灾后重建工作情况,请求加大对怒江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应急救灾资金支持、财力转移支付方面给予怒江倾斜支持、协调解决灾后急需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 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灾财政保障工作。
三是主动作为、部门联动,筑牢“防火墙”。灾情发生后怒江州财政局及时与怒江州应急管理局、怒江州水利局联合向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行文请示,积极争取到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洪涝灾害应急救援、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防范、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中央水利救灾资金347万元,用于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水毁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等安全度汛相关工作;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五批)540万元,专项用于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配合发改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8500万元,用于支持独龙江干流堤防灾毁修复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
四是强化担当、闻“汛”而动,织密“保障网”。汛情灾情发生后,州财政局立即启动急响应财政保障机制、财政救灾资金快速拨付机制以及应急救灾资金拨付“绿色通道”,6月1日,第一时间向贡山县下达救灾专项资金200万元。当日内完成全部资金下达,其中下达各乡(镇)130万元,下达水利、交通、应急部门70万元,确保资金直达部门,实现“零滞留”;6月3日收到省级紧急下达我州10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4小时内完成资金分配、文件起草、库款调度,资金下达到县(市)工作,下达泸水市250万元、福贡县250万元、贡山县400万元、兰坪县100万元;6月25日收到省级下达我州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40万元。当天下午州财政局根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及州财政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响应机制,下达泸水市130万元,福贡县100万元,贡山县280万元,兰坪县30万元。
下一步,怒江州财政局将扛牢工作责任,提升保障质效,以汛情为命令,以工作稳定运行为目标,将继续密切跟踪灾情发展,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保障,为筑牢防汛抗灾安全防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