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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50万元!怒江州发放首笔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

2025/06/10 1.3w 阅读 507 点赞

近日,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民胡女士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成功发放全州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这是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州的成功实践,为当地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灵活就业人员指年满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个人信用良好,在怒江州行政区域内以个人名义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并正常缴费,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从业人员,以及未纳入单位统一缴存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编外职工。截至目前,已有76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2024年8月1日,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胡女士和丈夫都是灵活就业人员,详细了解政策后,他们第一时间开设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于2025年5月29日成功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成为怒江首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益人。“从办理贷款到放贷款,速度还是比较快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低,为我们减轻了很多压力,对我们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收到了贷款,市民胡女士高兴地说。

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咨询或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据了解,目前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6%,五年以下的低至2.1%,远低于商业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信用良好,在怒江州内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时,符合怒江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年限与单位职工享有同等政策。

“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不断优化调整政策,让覆盖面更广、政策更灵活、办理更便捷,让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群体,有效解决机关企事业人员、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助力更多人圆安居梦。”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副科长罗艳芳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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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