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云南省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加大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拟在2025年7月21日至31日期间开展州本级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对象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单位会计法规执行、资产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纠正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全面提升我州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单位
怒江州科技局、怒江水利局、怒江州检验检测院。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6.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有关制度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四、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4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2024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等方面,新旧会计准则制度衔接情况,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是否按照“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原则编制;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严肃财经纪律,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
五、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
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向州财政局反映。检查期间,欢迎知情者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问题,提供检查线索。对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人:尹迎春、王婷;联系电话:0886-3624961
邮箱:285524963@qq.com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