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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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1-180681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2-08 17:02:45
现将《怒江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2021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2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规范怒江州养老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州民政局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于2021年12月1日印发了《怒江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怒政办发〔2021〕54号)。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5个部分及1个附件,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解决“监管什么、谁来监管、怎么监管”三个核心问题。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第二部分: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十四五”养老服务建设发展目标,加快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制度,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有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确保“十四五”全州养老服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现。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从9个方面明确了监管的重点,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方位监管。一是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二是加强登记备案监管;三是加强安全及质量监管;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五是加强资金监管;六是加强运营秩序监管;七是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八是加强服务退出监管;九是创新监管措施。
第四部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从3个方面明确了政府、机构、行业和社会的监管责任。一是严格政府主导责任;二是压实机构主体责任;三是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
第五部分:强化保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执法水平、强化宣传动员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要求,保障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落实落地。
附件《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是全州养老服务领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要举措,是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际步骤,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抓手,有利于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活力,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对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