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怒人社通〔2025〕17号)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度高级职称在线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工信人事〔2025〕9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申报工作
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的申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地质测绘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系统申报工作,请严格按照各行业评价标准条件向承办部门报送材料。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在我州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综合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省、州申报评审条件和各行业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核实推荐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推荐意见,经加盖公章后,上报怒江州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工作时间受理申报)
(三)评审时间
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初。
二、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我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工作时间受理申报)
(三)评审时间
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初。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须贴本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中级职称需提交一式11份纸质版,高级职称需提交一式25份纸质版。
3、《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中级职称由各申报单位报送,高级职称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
4、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最低480*600,最高960*1200;文件大小200KB—1M;格式为jpg;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
5、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送评材料一览表》、《2025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9、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及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二)其他要求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3、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材料清退
1、评审工作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退回外,其余申报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的清退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2月29日(工作日),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二)职称证书办理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 评审通过取得的中、高级职称实行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联系人:高顺轩 电 话:0886—3810781
附件:1.综合工程高级职称定向评审附件
2.电子信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附件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2日